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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遇险驴友消防战士“差点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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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网官网 发表于 2013-8-12 0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拖着疲惫的身体,我奇迹般地回来,死亡门口走了一回,这辈子算有了,感谢我的战友我的兄弟。患难见真情啊……”
  8月4日23时许,这条签名出现在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夷陵区中队吴威松的QQ空间。
  8月4日,随队到夷陵区三斗坪镇黄牛岩景区营救被困的23名驴友时,吴威松因极度缺水而中暑虚脱。
  这已是宜昌市半个月来发生的第4起驴友户外探险遇险事故。《法制日报》记者今日采访有关各方发现,虽然户外探险遇险后往往被指浪费社会资源,但这一旅游与运动相结合的活动在我国尚处于监管真空地带。
救援人员感叹“太危险了”
  8月3日,宜昌普降暴雨,多座大山发生山洪。
  8月4日上午9时许,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有23名驴友于3日进入龙井溪瀑布进行溪降,结果23人全部失踪,无法联系。
  接报后,宜昌市迅速组织由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和三斗坪镇乡镇干部等100余人进山,分成4个组开展搜救工作。
  经过11个小时搜救,从龙井溪进入的救援人员与失踪驴友取得联系,并在上游处找到失踪的23名驴友。救援人员随即将他们护送至安全地点。
  在8月5日搜救23名被困驴友过程中,因长时间补给不足,有2名消防战士、2名公安民警因极度缺水而虚脱。
  吴威松是2名身体极度缺水导致虚脱的消防官兵之一。
  现在想起救援过程,吴威松还有点“后怕”。他说,山上没有路,救援人员要一路开辟山路,山坡陡峭,非常难走。“其间,我们还遇到了一面地形复杂的悬崖,我当时觉得都有摔落悬崖的危险”。
  据了解,23名驴友溪降探险路段全长约15公里,为溪流峡谷,地形复杂,无便道、无通讯,落差近1000米。
  8月4日18时许,山里天色渐暗。为保证自身安全,吴威松所在的救援队准备返回,途中通过对讲机获知23名驴友已得救。
  返程时,吴威松感觉身体已达到极限,“十几个小时只喝了一瓶水,脱水了”。与吴威松有同样感觉的战友,并不在少数。休息了一会儿,背着大量救援设备的队伍才继续前行。
  “路上,经过一个水潭时,为活下去,我喝了混有蚂蝗的脏水,现在想想都恶心。”吴威松说。
  又走了一段路,吴威松他们遇到了前来接应人员。吃了个玉米,喝了杯红糖水,吴威松这才缓过劲儿来。一直到4日晚10时许,吴威松他们才返回安全地带。
  “当兵8年来,这是我经历的最困难的一次救援。驴友探险应该有个度,不能单纯追求刺激,不然不仅可能伤害自己,遇到危险时也会给我们救援带来困难,甚至可能牺牲我们的战友。”吴威松感慨。
  宜昌公安消防支队三峡特勤消防大队政委柯羊兵也参与了另一小组的救援。他说,在救援过程中由于地形复杂、天气炎热、后勤补给供应不上,官兵带来的所有饮用水都喝完了,这一干渴,就是6个小时,部分官兵出现严重脱水、中暑休克等症状,差点牺牲。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惠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驴友要健身无可厚非,但在对地形环境不熟、生命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进入危险地带徒步,一旦发生被困等危险,动辄需要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前往搜救,实在是对自己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
户外探险性质难定监管无力
  湖北宜昌独特的地理地貌,成为众多户外探险爱好者的目的地。然而,由于户外经验不足、天气等原因,驴友遇险事件频发,仅今年7月20日至今,当地就发生了3起类似事件。
  7月20日,21名探险爱好者在宜昌市兴山县黄粮镇遇险,20人获救1人死亡;7月21日,7名探险爱好者在探险途中遭遇洪水,被困长阳野人溪16小时;8月3日,20名探险爱好者在夷陵区乐天溪进行户外探险,一名探险者摔倒骨折,经救援脱险。
  宜昌市体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勇介绍,对户外探险等行为,国家现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只有《国内登山管理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从事这些体育活动,应当依法进行申报。
  “进行户外探险活动的驴友,基本上都不会到当地的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有人组织的话,想去就结伴去了。”周勇说。
  柯羊兵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此次23名遇险驴友是通过网上联系起来的,有一个发起人,告知集结的时间和地点,出发之前清点了一下人数。
  “他们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也不知彼此情况。其实,他们中间大约有15个人是户外活动的业余爱好者,小部分人还是初学者。”柯羊兵说,再加上这些驴友大部分没有经过系统训练,整个活动也没有完整的组织策划、标准的操作流程,大大增加了他们遇险的概率和救援的难度。
  柯羊兵建议,可以由有关部门负责对户外探险建立备案制度,弄清参加人数、联系方式、路线计划等,以便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及时进行救援。
  “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户外探险是运动项目还是旅游项目。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不归我们体育部门管。”周勇说,户外探险更多属于休闲旅游,这就导致户外探险实施前无人监管,实施后处罚也无依据。

  “户外探险没有相关规定,立法也不完善。”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陈元欣说,虽然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高危险性运动项目管理办法,但户外探险不属于运动项目,而是运动与旅游相结合的产物。
  在陈元欣看来,户外探险之所以频酿危险事件,与当前监管措施无力有很大关系。
  “现有规制主要是行政罚款,且多是几百块钱,起不到真正的惩罚教育目的。”陈元欣建议,应当提高行政处罚的额度,同时要求被救援人承担搜救和救援费用,以减少盲目户外探险引发的各种遇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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